1、申请人通过电话或者网上申请,也可直接到援助中心申请。
2、申请人按照申请规定如实填写申请书。
3、申请人须向援助中心提供政府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。
4、完善各项证明后,向援助中心递交申请书。
5、患者须经援助中心指定医院临床确诊后方可参加援助。
6、援助中心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当日内给予审核确认。
7、经审核符合援助条件的患者,须由本人与援助中心签订援助协议。
关爱白癜风患者援助中心2011年7月1日-8月31日
1、向援助中心递交援助申请者(直接申请、电话申请或者网上申请)。
2、持有村委会、居委会(含)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本年度贫困证明。
3、能够认真履行救助协议各项条款者。
4、年龄在6--60周岁之间的白癜风患者。
关爱白癜风患者援助中心2011年7月1日-8月31日。